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近日,我市正式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申报登记,新购置及转入的应在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将在年底前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挖掘机等机械纳入监管范围 据了解,本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本省其他设区市或外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不列入范围),以辖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其中,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未安装于机械、设备或车辆的独立发动机,安装于船舶、火车或飞机的机械,或具有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只作军事用途的机械、设备或机动车,作为货物或商品流转的机械等暂不纳入本次调查。 此次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使用微信小程序完成登记工作 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自主备案,完成系统登记工作后我们会分批制作环保信息采集卡,机械所有者完成登记通过审核并收到验证码后,到指定的办理窗口领取环保信息采集卡,再按要求固定环保标牌。” 明年起,凡是未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在我市划定的区域内使用;对现场检查发现使用未经备案登记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或使用虚假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由机械使用地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