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11月18日至11月26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派员分别对新余泰利矿产品有限公司、新余华峰特钢有限公司、江西仙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相关企业分别存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除尘设施无运行台账、在线监测未联网验收、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废气)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分别进行了现场取证等工作,并向相关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