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根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赣污普办字[2019]24号文要求,宜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在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召开了“铜鼓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铜鼓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铜鼓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代表和验收组成员共9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听取了铜鼓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铜鼓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并核实了包括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特色亮点等4方面共12项工作内容。 验收组根据《验收细则》经仔细核对和量化考核,最终确定考核评分为优良,符合省污普办要求,同意铜鼓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验收。同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与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获取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按照国家及省污普办要求完善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达到档案移交要求,并在国家发布普查公报后,及时更新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有关内容。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