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评价与整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九江市将长江排污口溯源和整治纳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九江)驻点跟踪研究第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5月12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到九江市对长江沿线各县(市、区)开展排污口溯源工作。 此项工作为期一个月,工作组将深入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庐山市、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对长江干流九江段1012个排污口进行实地调研,开展主要排口与污染源之间的对应关系溯源。 工作组按照“应溯尽溯、测溯结合、溯污为主”的原则开展溯源,将梳理8个县(市、区)的各类沿江排污口,初步形成排污口管理台账。同时,考虑溯源、整治工作需求,溯源工作还开展排污口排放情况监测,通过监测,掌握各排污口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出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综合监测结果、排水管网分布、污染源信息等资料,将对各个排污口逐一开展溯源。 溯源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研发的排污口信息管理APP系统的项目开展,通过排污口——排污途径——污染源之间的关系研究,初步建立全市各排放口废水的主要来源、各排污主体厂界、边界外排污口与入长江排污口的关系,了解各排污主体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方式、排放路径等信息,形成各排污口与污染源之间对应关系的排污口溯源档案。 据了解,整个溯源工作完成后,专家组将对完成溯源登记的各排污口进行评价,指出各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形成需要取缔、整治的排污口清单。同时,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将组织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明确阶段性整治目标、整治要求、整治时限和具体责任单位,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九江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确保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