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生态环境部“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培训班开班授课,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王新民,市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和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试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陪偿工作能力,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此次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时间为22日至24日,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与地方经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实务、司法鉴定实务等。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