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总要求,以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计划性和规范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全年重点执法任务、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牵头部门。重点执法任务共计11项,以“净气、护水、固土、清固废”为目标、以“核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执行情况”促规范,以“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厂矿周边“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大排查及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强震慑。 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将国家、省级安排的专项监管执法活动纳入本辖区现场检查计划。衔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专项执法检查频次和规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江西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坚持“非计划不行动”原则,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