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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负责人行拘!官员被问责!这件事,江西是认真的!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20 10:35:18


信访问题线索已办结551件

19日,记者从江西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获悉,截至6月18日20时,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18批信访问题线索共1310件,我省已全部转交问题属地办理。

从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看,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是:大气污染676件,水污染565件,噪音污染157件,生态破坏146件,土壤污染105件,有的信访问题线索涉及多种污染类型。目前,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的信访问题线索已办结551件,已分别在属地及省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12,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362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崇仁县长、常务副县长等多人被问责

6月19日,据抚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期,抚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崇仁县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处理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经查,崇仁县人民政府于6月7日收到市政府督查室转办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崇仁县三山乡长仁砖厂废气直排的转办件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要求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6月8日县环保局对长仁砖厂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作出了“立即停产整改”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在没有对长仁砖厂关停到位的情况下,崇仁县人民政府6月12日第一次上报材料中“目前已关闭停产”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经市环保局指出问题后,6月13日第二次上报材料中“已停止生产,并断水断电”“县环保局将这一情况反馈至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的内容仍与实际情况不符(于6月14日至15日才对该砖厂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转办件中没有信访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县环保局无法向信访举报人反馈)。此次事件中,暴露出崇仁县相关人员在上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察实情等“假”的作风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崇仁县环保局局长刘彬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崇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郑书华政务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崇仁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国华同志和崇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明同志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县委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责成崇仁县委、县政府尽快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环保监管,清除环境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通报指出,当前抚州市正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活动,重点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可崇仁县有关人员仍向上级报送弄虚作假的材料,与当前的作风整顿要求严重不符。对此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通报,彰显了抚州市委、市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体现了抚州市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责任担当。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重点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对出现的问题敢于批评、敢于斗争,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作风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来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扫除、大整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查摆,列出整改清单,扎实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好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全市干部转作风、群众强素质、社会优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对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为全市作风建设“护航”。近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到宜春市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发现丰城、铜鼓等地存在整改不严不实,导致污染反弹的问题。对此,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调查处置。


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油公司处置现场图片

丰城、铜鼓两地当日即派出工作组对问题企业进行彻查整改。丰城市在前期对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负责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基础上,决定对企业全面关停清场,同时聘请第三方资质企业对现场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目前已基本将现场油渍和油桶等废弃物清理到位。铜鼓县依法对红福机制炭厂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责成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再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决不允许开工,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


铜鼓县红福机制炭厂处置现场图片

丰城、铜鼓两地纪检部门也同步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分别责成洛市镇、三都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履责不力、监管不到位的两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两镇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铜鼓县同时对县环保局分管领导作出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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