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江西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江西省内流域上下游实行横向生态补偿

来源:中国新闻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2 09:35:46

江西省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今后江西境内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协议目标要求的,将由下游主体补偿上游主体。交接断面水质未达到协议目标要求的,将由上游主体补偿下游主体,水质的好坏可直接“折现”货币补偿。

江西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范围为涉长江流域干(支)流的所有县(市、区)。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中的60%以上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全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

江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的补偿因子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实行按月考核、按年补偿的办法。补偿方式原则上为货币补偿,且在实施期内,补偿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流域上下游主体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环境监测,推动建立完善统一标准、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环境联防共治体系。

江西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的原则实施奖补,支持各地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上游主体,享受省级奖补资金。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交接断面水质发生降类或流域上游发生Ⅲ级及以上污染事件的,不享受省级奖补资金。若交接断面水质连续两年无法达到协议目标,将收回省级奖补资金。根据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协议签订和出资情况,每个协议每年拟奖补400万元-600万元,水系直接汇入鄱阳湖和长江干流的县(市、区),视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予以适当的定额奖补。

目前,江西省各地正在加快落实,宜春市成为省内率先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设区市,现已争取到省级预拨奖补资金共计7000万元。

(编辑:Wendy)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