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吉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工作安排部署,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巩固和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 意见提出,对自然保护区要科学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提出阶段性规划目标和任务,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要建设生态廊道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提高自然保护区间的连通性和整体保护能力,强化生态系统完整性。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一区一法”、“一区一规”建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所在地的生态补偿,着力提高管护能力和科研水平,开展勘界立标和确权,强化保护区的日常管理。 意见要求,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监测和调查,摸清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威胁,研究提出自然保护区管理配套政策。严格控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违规侵占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保护区管理,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和保护热情。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