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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检察院实地查验林地现场,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落到实处

来源:汪清县检察院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19 15:43:15

近日,汪清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汪清县林业局来到该县南沟林场(现东北虎豹公园保护规划区内)的林地案发现场,实地查验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现场恢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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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汪清县春阳双隆煤矿实际经营者沈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改变林地用途,组织人员在汪清县林业局南沟林场(国有)露天采煤、存煤、建彩钢房,非法占用林地,并造成林地毁损的后果。2017年1月17日,沈某被汪清县法院判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判决生效后,被破坏的林地未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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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汪清县检察院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终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林业部门履职。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汪清县林业局继续依法履行对沈某非法占用林地予以监管的法定职责,在2019年春季造林季结束前拆除涉案地的彩钢房、回填土坑并恢复植被。 

公益诉讼

2019年7月9日,汪清县检察院对被破坏林地恢复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该案占用林地的非法建筑彩钢房已经被拆除,现场土坑已被回填,被破坏的10余亩林地已经被恢复并全部补植了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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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汪清县检察院以绿色生态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将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放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恢复林地600余亩,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凸显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动了县域生态环境建设。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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