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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并精准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症下药,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扰民问题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3 10:43:46

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进步,群众的环境意识逐步增强,对生活环境和品质都有了更高的追求。由于当前社会新生现象与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存在时间差,在处理某些环境类信访过程中会遇到现有法律条款适用不足的问题,给解决现实问题带来一定困难。在法律修订更新前,如何结合现有法律条款办理好当前部分疑难信访案件,对从事一线工作的环保工作者是一种挑战。长春新区分局监察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摸索经验。

11月4日,长春新区分局接到市局转办12345市长公开电话来件,有投诉人反映在荷园路安联国际大厦B座7楼内有健身房训练器械不定期发出噪音扰民的问题,要求我局办理。

接到信访后,经过核实,发现群众反映的现场位于写字楼内居中楼层,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监测厂界噪声以后判定是否超标。由于健身过程产生的噪声具有不确定性,且位于楼内。在法律框架内没有明确针对这类现象的条款。为解决好这类新的环境问题,大队长刘强专门组织部分业务骨干对这一类新的信访类噪声投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就该类新的社会噪声问题如何更好把握处理原则发表了各自意见,同时现场对噪声法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逐条进行了研究。通过深度剖析,并结合有关检测机构对标准执行方面提供的建议,大队形成了统一意见,整合作出统一回复意见。

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是我们执法的有力武器,只有精准掌握法律条款,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观点出发,努力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保证让群众满意,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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