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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第六十四个问题:在双辽白鹤自然保护区长岭县所辖区域内,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养猪场还没有形成最终解决方案。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详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坚决整改落实,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在双辽白鹤自然保护区长岭县所辖区域内,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养猪场还没有形成最终解决方案。 二、整改目标 白鹤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养殖场整体迁出,恢复原地貌。 三、整改措施 (一)长岭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级分管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与中粮集团共同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派驻专人全程、全天候实地督办。 (二)组织精力队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采取两班倒、人歇车不休、运猪与拆迁同步进行的方式24小时作业。 (三)全力加快推进中粮第九猪场搬迁和第十养猪场储粪池拆除剩余相关工作,中粮第九猪场在11月30日前全面拆除厂房和设备,年底前完成土地平整,2019年恢复生态环境。 四、整改效果 长岭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双辽白鹤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有关工作的落实,长岭县协调中粮集团共同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签署了《关于中粮肉食吉林公司第九猪场及部分附属设施限期搬迁协议书》。 长岭县组织500余人拆迁队伍,日夜赶工,于2018年12月25日完成猪场地上建筑物拆除及土地平整,2019年5月进行了生态恢复,5月30日完成全部土地复垦,植被种植面积10公顷,目前已全面完成植被修复。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 如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请及时向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侯喜波 联系电话:0438-2082835 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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