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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七)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3 11:01:00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第十七个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6469号案件,反映承包人许某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官地泡湿地保护区内建设楼堂馆所。2018年7月12日,扶余市国土局形成结案报告称“经现场核实,房屋已拆除,恢复地貌。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督察组现场核实发现,只拆除了一栋264.2平方米的房屋,另一栋508.6平方米的房屋仅拆掉了屋顶和门窗,还有台阶和景观墙没有彻底拆除。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详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坚决整改落实,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6469号案件,反映承包人许某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官地泡湿地保护区内建设楼堂馆所。2018年7月12日,扶余市国土局形成结案报告称“经现场核实,房屋已拆除,恢复地貌。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督察组现场核实发现,只拆除了一栋264.2平方米的房屋,另一栋508.6平方米的房屋仅拆掉了屋顶和门窗,还有台阶和景观墙没有彻底拆除。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6469号信访案件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对涉案建筑物的剩余部分进行拆除,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同时恢复原地貌。

(二)建立巡查巡护制度,加强保护区日常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改效果

五家站镇官地泡北侧264.2平方米的房屋和508.6平方米的房屋已彻底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干净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加强保护区日常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

如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请及时向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侯喜波 联系电话:0438-2082835

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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