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杨靖宇干部学院举行。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振远、市政府副市长田锡军,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发布会。 据了解,《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共分8章59条。条例的实施体现了通化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在推进通化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规定了制定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以及举报和奖励措施等内容。对规划编制、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划定,针对水源周边不同层次的保护区域,规定了由外到内逐步严格的保护措施,引导和鼓励当地居民采取减少污染的生产、生活方式,减轻对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启动,特别规定了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明确了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过近三年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于2020年11月27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发布会上,通化市人大副主任姜振远和通化市政府副市长田锡军分别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要求,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做了表态发言。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