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26日上午,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弘和制药有限公司,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市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市政府所做的情况汇报,与会检查组成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谈了体会和建议。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削减污染负荷,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得到了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大气污染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怀着对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既要下定决心坚决治理,又要抓住主要矛盾,盯住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突破,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坚持不懈地做好“降尘、减煤、治气、增绿”四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加快建立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忠,市人大城环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