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会议现场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6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10日进驻延边州,开展为期1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积极接受和配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以下简称“督察”),7月5日上午,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召集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关于接受和配合吉林省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大会。 党组书记、局长金星指出,要深刻认识环保督察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全局上下要以决战决胜的状态狠抓问题整改突破,要认真细致抓好迎检工作准备,按照“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结合延吉市环保局实际,制定环保局“督察”迎检组织领导及分工方案,并设立“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书记、局长金星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李文华、郑冬云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中层干部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资料组、信访受理及案件处理组、宣传报道组。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各组所有成员一是全部在住地办公、住宿,通信24小时畅通,做到随叫随到;二是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档案,不得遗失,不得随意置放,管理好手机等相关传媒设施,任何人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介发表、讨论、传播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严守保密纪律。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