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在全省省市联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推动全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五个方面。一是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情况等。二是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河长制和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流域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修复落实情况等。三是辽河、凌河、浑河、太子河等重点流域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工业聚集区废水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业面源和船舶污染防治情况等。四是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五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省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沈阳、大连、本溪、盘锦4个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自行组织检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4月2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