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五个月,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列全省第三,同比改善14.6%;优良天数比例76.8%,同比改善17.9%,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全省排名第六。与去年同期相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 市蓝天办印发《铁岭市2018年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改工作实施方案》(铁市蓝办发〔2018〕7号)后,对各县(市)区拆改燃煤小锅炉情况实施了月调度。各县(市)区正在组织开展小锅炉拆改工作。 近日,市蓝天办印发实施了《铁岭市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工作方案》,年底前全市10吨以上燃煤小锅炉环保治理设施将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