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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退养还滩”修复滨海湿地

来源:掌上看盘锦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9 14:10:06

近年来,盘锦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来抓,将“开展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列为全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之一,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退养还滩”工程,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盘锦:“退养还滩”修复滨海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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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河口西侧滨海湿地,位于辽东湾顶部,有近2万公顷的极浅海滩涂,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曾经辽东湾渔场的核心,水生生物资源和鸟类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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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盘锦辽河口海域滩涂上有众多养殖户进行经营。尽管2008年以后,盘锦市不再审批新的围海养殖用海,但已有养殖滩涂的残饵、残药、化肥和排泄废物,造成了海洋天然植被大面积损毁,鸟类栖息和觅食地面积大量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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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起,盘锦市启动实施了湿地“退养还滩”工程,逐步将现有的8万余亩海水养殖池塘恢复原生态。


渔船主 马荣宝:

“退养还滩”以后,鱼虾有地方繁殖了, 有地方上去了,洄游的时候渔民都能多打不少鱼

如今,“退养还滩”海域的翅碱蓬、芦苇已经自然恢复,成为水生生物的庇护所,形成了新的红海滩滨海湿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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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潮水的上涨,各种野生水鸟开始飞向岸边,栖息在新修复的滩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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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盘锦市共完成“退养还滩”2.8万亩,疏浚潮沟16条,恢复自然岸线20公里,滨海滩涂湿地正恢复自然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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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海:

下一步我们加大退养还滩、退耕还湿、油田废弃井场等生态恢复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湿地文化 盘锦

盘锦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依河傍海,118公里海岸线,大、小河流21条,辽河、大辽河、大凌河三条大河在此入海,滨海湿地面积达3149平方公里,占整个城市总面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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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红海滩

 湿 地

“湿地”这个词最早是1956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展湿地清查和编目时使用的。

1971年《国际湿地公约》把湿地定义为:是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和水域,蓄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水区。这是世界通用的湿地概念。

1982年《国际湿地公约》又进行了补充,湿地还包括临近湿地的河滨和海岸地区,包括岛屿或湿地范围内低潮超过6米的海域。

1992年,我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正式沿用了这个定义。在这一概念界定下,中国湿地总面积居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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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湿地属于海岸湿地和内陆三角洲湿地复合生态系统,包括芦苇沼泽、滩涂、浅海海域、河流、水库和水稻田6种湿地生态类型。

其中,天然湿地16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50.8%;人工湿地15.5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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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湿地拥有世界上植被类型保护完好的最大芦苇沼泽地,形成了世界上最大、最典型的滨海湿地,是继尼罗河退化后我们这个星球生态系统保存最为完好的湿地,被称为“世界重要湿地”、“中国最美湿地”,是名副其实的“湿地之都”。

这里有世界上最大的芦苇荡,有天下奇观——红海滩。绿苇红滩中繁衍生息着1100多种物种,栖息着丹顶鹤、黑嘴鸥等珍稀鸟类多达260多种数十万只,有“鹤乡”和“黑嘴鸥之乡”的美誉。大自然的恩赐铸就了盘锦独特的地域文化元素——湿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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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到2020年,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2092万亩”“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全省湿地公园达到40处”……辽宁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印发《辽宁省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一系列保护湿地的措施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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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湿地总量管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是全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

根据《方案》,全我省将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全省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对重要湿地,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水利风景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重要湿地,应按照红线管控原则进行管理。各级政府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方案》要求,严格保护重要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

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辽宁省将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因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而生态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各级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辽宁省还将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具体包括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工程;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开展海岸整治修复;开展兴城河口湿地及红海滩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沈阳卧龙湖和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等。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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