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日前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提出将实行沼泽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及人工湿地总量管理,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将不低于196.4万亩。 《方案》提出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健全湿地利用监管机制、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建立湿地保护责任制5项任务目标。为此,葫芦岛市将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严格湿地利用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到2020年,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3%,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水鸟种类不低于120种,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根据《方案》,葫芦岛市将加大湿地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采取财政贴息、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研究探索给予风险补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湿地保护和修复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规范湿地用途管理、严惩破坏湿地行为、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并共享监测信息等。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