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努力让菏泽蓝天常在、碧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与发展同行。”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在菏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强调。 2017年,为让菏泽的蓝天常在、碧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与发展同行,菏泽市上下持续发力,人民群众的“蓝天碧水幸福感”不断提升——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29天、达到253天,PM2.5、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3.58%、7.91%,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2天。 这一年,上下齐参与,“两山”理念不断强化。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环保法律法规及重要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2017年,菏泽市先后出台《菏泽市落实 2017年,我市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这一年,动真碰硬,环境执法力度空前。 “对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绝不迁就,宁可得罪千百人,绝不辜负千万人。”市委书记孙爱军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强调。 2017年,菏泽市组织完成了全市燃煤小锅炉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7993台。据测算,年可减排二氧化硫约5.07万吨、氮氧化物约0.63万吨、烟尘约4.64万吨;共排查出各类“散乱污”企业4313家,并全部完成取缔整改,完成率100%;通过摸底排查,全市禁养区内应关闭搬迁养殖场户1597家,关停1596家,关闭外迁1家,包括379家规模养殖场、1218家养殖户,完成比例100%。 为打好环境执法“组合拳”,菏泽市还抢抓获批地方立法权机遇,继2016年制定出台《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之后,2017年初又制定出台了《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法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遵循。截止到去年10月底,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6件,罚款3639万元,查封扣押26件,停产限产1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36件,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件,行政拘留380人次,刑事拘留10人,对环境违法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 这一年,多措并举,攻坚行动对症下药。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的原则,菏泽市先后出台了《菏泽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菏泽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督查办法》等5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共划分一级监管网格1个,二级监管网格11个,三级监管网格176个,四级监管网格1045个,对21408个各类污染源全部落实到具体网格、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了监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 另外,市财政先后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购置了一批机械保洁车辆,全面推行了机械化清扫加人工作业的道路保洁模式。目前菏泽市区共有湿扫车71辆、洗扫车21辆、雾炮车5辆、高压冲洗车6辆、洒水车38辆,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天候保洁,市区新增机械化保洁面积5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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