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山东省163名责任人被严肃追责。山东省委省政府4月22日公布的《山东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下称《通报》)显示,上一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中,山东省有163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正厅级6人、副厅级23人、正处级53人、副处级51人、科级及以下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次、诫勉谈话30人、通报批评1人、组织处理1人。所涉案例包括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力、产能过剩、化工业无序发展、违规用海、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不力、水源地保护不力等。 《通报》显示,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守信,因为违规用海比较突出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此外,被追责的还有省政府副秘书长耿涛(时任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时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薛克(已退休)、时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作溪(已退休),时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锋(已退休)、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述禹(时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以及多位山东各市的时任副市长。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山东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通报》中,有关典型案例包括: 一、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省政府副秘书长耿涛(时任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时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薛克(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德章(时任滨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分别给予聊城市政协副主席葛敬方(时任聊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滨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连营(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2名厅级干部、13名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或通报批评。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