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财建[2017]107号)文件精神,我局原下属单位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由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垂直管理,人员、资产上划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管理。2019年6月24日,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经省编办正式批复更名为山东省淄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近日,为加快原淄博市环境监测站资产上划的步伐,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原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和清查,并出具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专项意见书,资产划转工作的各项审批资料已经按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已审查完毕。目前,资产划转工作正在等待批复中。 财务与审计科 2019年8月19日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