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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就生态环境问题公开约谈青州市、肥城市、新泰市等政府部门

来源:山东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04 17:11:33

9月4日上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约谈会议,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青州市、肥城市、新泰市、德州市陵城区政府进行集中公开约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姚云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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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云辉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切实认清督察整改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督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硬的作风、实的举措,有效解决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姚云辉强调,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督察整改工作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沉下心、俯下身,用真招、见实效,尽快扭转督察整改工作被动局面,扎扎实实完成整改任务。

姚云辉要求,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干,发挥引领带动的“头雁效应”,相关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形成督察整改工作合力。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既定性、又定量,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尽快落实见效。约谈会议结束后30日内,各市(区)要书面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要强化考核问责,落实《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形成鲜明导向和强力倒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无死角的责任体系。要坚持举一反三,着眼常态长效,短线问题立行立改,长线问题抓紧破题,推动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效机制。要注重舆论监督,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推进督察整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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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青州市、肥城市、新泰市、德州市陵城区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相关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霍太英、肖红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市、区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青州市与临淄区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

一、主要问题      

(一)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青州市党委、政府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有偏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区域布局多个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区域性污染较重,一些部门、个别干部对于该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青州市邵庄镇总体规划(2017-2035)》、《青州市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5)》,未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该区域布局了峱山经济发展区、文登工业园、庙子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楚家峪工业园等多个园区,同质化严重。青州市《关于加快全市镇街工业园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56号)对园区进行了定位,但检查发现,青州市执行产业发展规划不严,“十三五”以来建设了一批化工、石灰窑等与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符的项目。      

(二)园区建设不规范。除峱山经济发展区外,其他工业园区均未能提供设立批复、规划和环评手续。庙子工业园、台头工业园、文登工业园等园区没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管网、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后直排环境。物料堆存场地及厂区道路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严重;已硬化道路积尘多,清扫、洒水不及时,部分与临淄交界道路路况极差,道路扬尘严重。   

(三)自然生态保护不力。淄河青州境内河道长27.5公里,流域面积287.8平方公里。多年来,由于边界河道涉及潍坊、淄博两市,区域内存在大量“插花地”,河道蓝线、国土定界、民政划界不清,部分河段在行政区划上存在争议。在淄河河道管理方面,未设立规范排污口。目前沿河企业、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废水、居民村庄雨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均直排环境,监管缺失。目前,该区域部分石灰石矿山企业虽已关停,但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四)污染治理能力不足。经调阅资料,庙子镇上报的庙子工业园30家企业,25家未提供土地、规划手续,6家环保手续不全。邵庄镇上报的文登工业园21家企业,无土地手续的4家、无规划手续的5家、环保手续不全的1家。经现场检查,存在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部分工艺环节粉尘收集治理措施不配套、无洗车平台和喷淋降尘措施、厂区扬尘积尘严重等问题。2019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现场检查27家企业,23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问题发现率85.2%。潍坊市、青州市开展自查,56家企业中39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问题发现率69.6%。      

(五)群众信访反映强烈。该区域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青州市共收到转办信访案件358件,其中邵庄镇和庙子镇区域内信访数量为112件,约占整个青州市的1/3。今年8月以来,青州市组织开展了边界区域内的污染企业排查,共上报邵庄镇、庙子镇涉及3个工业园企业56家。经调阅青州市污染源普查资料,发现该区域有27家企业未纳入排查检查上报名单,对6家企业随机进行抽查,发现3家未纳入整治范围。检查发现,区域内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有漏洞,峱山经济发展区内100多家企业前期未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青州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以硬的作风、实的举措,有效解决跨行政边界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科学规划该区域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关停、淘汰一批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项目。       
(三)进一步搞好排查、摸清底数,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一企一策,分类施治,全面落实“三个一批”整治要求。       
(四)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其他类似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限期完成生态环境治理任务,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肥城、新泰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整改弄虚作假

一、主要问题      

(一)整改推进不力。《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泰安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山东霖润新能源科技公司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日常督察发现,肥城、新泰市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截至2019年7月,两个项目仍不具备投料运行条件。      

(二)虚报工程进度。督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性质恶劣。今年以来,连续虚报整改工作进度,上报两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完成,企图蒙混过关。泰安市把关不严,监管缺失,导致不实信息上报。经现场检查,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后,仍心存侥幸,敷衍应付,未报告真实信息,直至2019年7月18日才首次报告“未完成”。     

(三)放任环境风险隐患。泰安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未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也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规范要求》建设管理。现场检查时,最南面危废库大门敞开,无人管理;一危废库大门口无围堰,应急收集池过小;一危废库内无导流槽;一危废库正在入库危废,但无人进行登记监管;危废库异味收集系统未连接,无法正常使用;危废库内均无进出库记录;厂区内异味明显。尤其是在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情况下,自2019年3月开始收储危险废物,目前已储存各类危险废物2200多吨,环境安全风险大。       

二、工作要求      

(一)肥城、新泰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刻吸取教训,真督察就要真整改,假整改必定真问责。   

(二)按照省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职责分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进度慢了有人催,关键环节有人盯,出现问题有人管,全力保证整改顺利进行。      

(三)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两个项目试运行后的原料贮存、转运、污染控制等方面,要盯紧靠上,加大指导督促力度。    

(四)坚持举一反三,对于其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经完成的,要强化日常监管,严防问题反弹,正在整改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德州市陵城区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运维不正常

一、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宋家镇中心社区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月份运行时间少或不运行;神头镇纪家社区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18个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加药不及时、曝气池内无活性污泥、无污泥外运记录等问题。经对临齐街道五李社区、糜镇吉祥社区等9个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委托检测,多家出水水质存在超标现象。其中,糜镇吉祥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COD浓度为107mg/L,超标0.78倍;滋镇北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氨氮浓度为86.2mg/L,超标9.78倍。    

(二)管网配套不完善。滋镇驻地、丁庄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糜镇后张社区、边临镇幸福城社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收纳污水少。同时,各污水处理设施仅能实现对一处小区的污水收集,周边其他小区、商业、小学等尚未配套管网,收纳污水量不足设计能力的50%,污水收集率低。   

(三)台账记录不规范、涉嫌造假。糜镇吉祥社区等12个污水处理设施台账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且不能反映实际运行情况。边临镇幸福城社区运行台账涉嫌造假,台账显示2019年上半年幸福城社区每次污水处理量均为50吨,且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完全一致;义渡口镇驻地等4处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神头镇中心社区等2处污水处理设施用电发票与运行台账中用电量不相符;滋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5月份检测报告显示,检测当日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大修无法正常运转。      

(四)整改措施落实不力。2017年7月,陵城区先后下发《关于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限期整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负面事项的通知》,指出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2018年陵城区将“提升18处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水平”纳入区政府重大决策。现场检查时,18处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水平低的问题依然存在。陵城区印发了《陵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但未按照要求开展考核。   

二、工作要求      

(一)陵城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相关部门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运营主体,形成分工明确、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合力解决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整治,组织全面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科学规划管网,对周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置,实现社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物尽所用和稳定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设备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投运率,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水质超标的,依法予以查处。严格落实《陵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对社区污水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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