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函》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 一是要求各区县提高政治站位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意识,全面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准备与涉核反恐防范工作。二是要求各区县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巡查,督促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认真做好有关运行、防火、应急、保卫、通讯、防灾、反恐等各项工作,深入排查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从9月20日至10月8日,对高风险放射源的转让、运输等活动进行严格管控,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三是要求各区县自9月20日至10月8日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以及辐射情况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开展应急响应。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