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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阳光执法

来源: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0-30 17:21:2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改进方向。

第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首先是拓宽公示渠道,多途径确保公示落到实处。除在我局生态环境官网公示外,还充分利用了市生态环境局门口电子显示屏、大厅等户外、室内展播平台进行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其次是强化全程公开,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与服务指南,方便公众办事。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实时更新。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主动陈述其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企业现场检查、行政强制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及时更新音像记录装备,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科室负责人,负责行政处罚和强制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制培训,提升法制审核的源头严谨性。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明确151项需要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针对疑难案件,聘请了8名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此次自查情况表明我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已初具成效,但也存在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工作推进仍待深入,执法全程记录方面的影像资料收录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局将根据自查情况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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