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物积累,我县于10月31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1月1日晚,为确保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我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由4名领导干部带队,对城区及周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莘县金牌饲料有限公司、山东华信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重点核查了企业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在备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条件下,逐生产线核实是否落实预案要求。 检查组告诫企业负责人,企业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要求,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