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排污单位依证排污主体责任的落实,帮助辖区内造纸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及《造纸行业申请和核发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造纸行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等规章、规范等环境管理制度,避免企业在持证排污方面存在理解偏差,导致在生产和排污过程中对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执行不到位,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资源,让企业做到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合法排污。近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监察二科人员按照分组检查方案对桓台县6家造纸企业开展了把脉式执法。 现场检查以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查看污染治理设施方式,重点检查了排污单位持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情况,核查企业是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内容和规定,对照排污许可证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检查。 其中对检查中发现的3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意见14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企业讲清楚政策、说明白要求、指明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同时积极与企业座谈,解答在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和环境管理方面的疑惑问题,做到了既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又给企业提供政策和守法服务,得到了监管企业的一致好评。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