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淄博市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普法集中宣传活动,由环保宣教中心和法规科、信访科相互配合,在义乌商品城门前广场沿线发放环保法制条例小册子以及案例宣传页、环保知识宣传单等材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节约意识和对相关环保法律的认识,向市民传递绿色环保理念,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与鼓励越来越多的公众加入到环保队伍中来。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