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领导“关于改进提升环境治理举措,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建立专业化的环境信访管理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该机制对一般信访案件和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区分,针对一般性信访案件,备案后交区县办理,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案件办理情况。针对重复访的案件,由分管科室亲自抓、亲自管,尽快处理;对重复上访3-4次的案件,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亲自赴现场解决,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机制得到了有关单位和科室的认可。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将按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受理信访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区县、单位、科室转送、交办环境信访事项。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信访科将加大对区县处理信访事项的检查、督查力度,不定时抽查区县查处情况,杜绝对信访工作存在应付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