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12时0分我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建筑扬尘工地等单位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为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市环境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分赴经开区、文昌湖区进行督导检查。 在现场督导检查中,市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淄博市2019—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对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逐项分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增加了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实行24小时无缝隙巡查。通过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各减排单位遵守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各项应急要求,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