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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刑责治污”工作成效突出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31 10:13:55

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紧密配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刑责治污为保障,以“昆仑行动”的开展为有力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强力推进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085件,罚款金额8634.24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五类案件共计68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4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案件1件。通过刑责治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1—11月份,全市8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COD浓度22.0mg/L、氨氮浓度0.46 mg/L,分别改善13.7%、39.5%,我市水环境质量整体达到Ⅳ类水体。省政府下达的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年度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

第一,联合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成立了大气专班,建立了专家分析研判、分区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交办、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整改完成销号、紧跟抽查巡查的闭环工作机制,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专班成立以来,共印发督查通报61期,交办问题814个,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745 个。

第二,加大了跨区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今年以来已开展了4次环境监察异地交叉执法活动,检查组采取“四不二直”的方式开展工作,共出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165人次,检查企业346家,对 56家涉气、涉水企业开展人工监测,发现环境问题216个,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进行了处罚。

第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柴油车尾气排放、冒黑烟、超载、散装物料撒漏等专项检查行动。以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为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逾期未检验、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重型柴油车、货运车由环保部门负责检测,超标车辆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罚,并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车主限期维修的模式对高排放车辆进行整治。截至2019年11月,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485次,检查车辆22856辆次,查处重型柴油货车冒黑烟1118起、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118起、遗撒飘散载运物1712起。

第四,积极开展了清洁柴油车、清洁油品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实施《淄博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前执行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建立了10处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固定站点,完成12套遥感监测设备的安装,淘汰老旧车辆1402辆。二是完成了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加油站油品和车用尿素1092批次,批发仓储企业14批次,对其中2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深入开展了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我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专项行动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了我市68家涉源单位的检查,督促完成了13枚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第六,认真开展了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固废、危废、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就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集中培训。以固废、危废及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为重点,摸清了全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利用处置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的分类科学整治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七,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失真问题。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监测数据打假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自行监测的检查力度,对企业检测数据失真、花钱买合格数据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每次在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3家检测机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共对12起干扰在线设备运行、在线设备运维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处罚金额104万。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适应新形势,用新方式、新方法,与市公安局等部门通过联动执法、案件会商、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及时移送、快速办结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刑责治污工作,促进我市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同时让淄博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气更爽。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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