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绩效,争取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7月2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省运指挥中心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培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规财科、大气科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大气工作负责人、大气科和规财科有关负责人参会。 培训会特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大气部副主任马召坤就大气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对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进行了解读和说明,重点讲解了符合入库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不符合入库项目情况,并就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绩效考核评价等内容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 会议指出,一要坚持目标导向。项目应能支撑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要与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计划相关重点任务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充分衔接。二要突出重点。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应是当地大气环境的主要问题,项目设立要符合当地大气环境污染的特点,不能偏离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三要遵循管理要求。项目要符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对入库项目手续的合法合规负责,已完工项目原则上不得入库。四要强化项目落地。项目应是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核准通知书、备案通知书或有关批准文件的项目,或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项目,确保项目获得资金后能够尽快落地实施。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吃透中央、省相关政策,深入实地调研,抓紧谋划、充分准备,加强项目论证,有序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确保8月15日前,拟申报项目材料准备齐全,录入系统。同时,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入库率,努力争取上级资金,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助力。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