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杜路新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邵磊分别介绍了2020年9月和1-9月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提出处置废弃三元催化装置有关建议,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2020年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2%,同比增加12.9个百分点,其中东营、德州、菏泽、潍坊、滨州、济南6市同比增加超过2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3,同比下降14.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μg/m3,同比下降13.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00,同比下降10.7%。7个传输通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5.2%,同比增加19.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下降17.9%;PM10平均浓度为67μg/m3,同比下降15.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33,同比下降13.1%。 2020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9.5%,同比增加12.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2μg/m3,同比下降14.3%;PM10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下降17.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61,同比下降14.0%。7个传输通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2.4%,同比增加14.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7μg/m3,同比下降11.3%;PM10平均浓度为83μg/m3,同比下降15.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03,同比下降12.5%。 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方面,9月份,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7.5%,优于去年同期13.3个百分点,环比改善30.2个百分点;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优于去年同期3.6个百分点,环比改善12.0个百分点。入海及省控断面水质达到省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为87.7%,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 1—9月,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9.9%,达到并超过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61.5%),优于去年同期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2%,尚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基本消除),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16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均完成省级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其中临沂、潍坊、德州、菏泽4市优于目标要求;14市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完成省级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青岛、潍坊2市由于共考的北胶莱河1-9月均值劣于Ⅴ类,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该断面5月份以来各月水质均稳定达标,目前超标幅度已降至0.01倍,预计10月份可实现“消劣”。入海及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为100%,同比提升8.8个百分点。 为更好地处置废三元催化装置,建议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将其交至汽车维修或者拆解企业,由汽车维修或者拆解企业统一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规范贮存,并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利用处置。如有尾气净化装置缺失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可按照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供缺失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为其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汽车拆解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进行回收。 新闻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主持。《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卫视、中新社山东分社、中国环境报山东记者站、《联合日报》、《齐鲁晚报》、山东综合广播、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经济导报》、生态环境频道山东工作站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