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移动源污染管控,提高黑烟车识别系统数据应用,完善闭环管理模式,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要求,5月2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召开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启用座谈会。 会议就黑烟车数据信息的推送流程、处罚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关于黑烟车数据信息推送和处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送审核确认的黑烟车信息,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科技监管,以科技手段提升冒黑烟和超标车辆的查处效率。强化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冒黑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确保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