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泰安“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在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本次活动共有6家企业提出咨询14个,经过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会商,以线上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解答。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科室和分局法制科长研究企业环保法律问题) 本次活动咨询内容涉及环境安全、生态损害赔偿、环境监测、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某养殖厂因污染周边坑塘受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企业拟立即清淤治理,咨询能否作为轻罚或免罚的条件?法宣科人员介绍企业积极整改的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该行为属于生态损害赔偿的范畴,可以在裁量基准上降低一定幅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研究企业环保法律问题) 某企业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善受到3万元处罚,咨询在信贷和企业评级方面消除限制,能不能开具环保轻微违法的证明?执法支队解释道,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会录入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和发改部门“双公示”系统,企业交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后,可以向作出处罚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销,同时申请信用修复,从而尽快消除失信影响。 据了解,泰安市“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每月举办一次,企业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提前发送至thfx@ta.shandong.cn,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商后,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答复。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