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根据2022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调研组于9月19日至23日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立法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现场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现场等形式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座谈会由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孙卫连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先锋汇报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市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蒋永斌对条例草案的制定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 蒋永斌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用好地方立法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将《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实现大提升大改善。二要严格遵循立法的程序要求,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原则,发挥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确保条例草案的权威性、科学性、合理性。三要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确保立法实现新突破。要进一步把准时间程序、坚持问题导向,在体例结构完整和内容科学合理上下功夫,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立法。 会后,调研组先后对我市工地扬尘治理情况、东岳机动车检测公司、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清洁取暖改造情况、空气站点运行情况以及新泰市鲁中集中喷涂中心、起重机产业集群、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 第二阶段为集中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工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在新泰市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此次调研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人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田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先锋以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