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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污染物排放省标或将严于国标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26 16:50:55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将按日连续处罚多种排污行为。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在作说明时表示,《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是2000年制定的,许多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非常必要。

条例修订草案在明确省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还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规定市级政府可以提出执行严于国家和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超标排污或者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未批先建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废水;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措施。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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