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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立足“严”、“优”、“明”,打造行政执法新愿景

来源:淄博市环保局 作者:高新区局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00

2017年以来,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重点抓紧落实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以监督、制度、处罚为切口,加强行政执法向“严格”、“优化”、“分明”的方向推进。

监督从“严”。为保证行政执法的合理性,高新区环保局强化监督措施,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对于管委和市局的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解决。提升完善外部监督,定期与公检法部门交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于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要“限时解决”,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制度向“优”。制度是关紧权力的“牢笼”。2017年,高新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制度,深化改革行政执法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严格执行网上执法,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相关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布;严格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完善司法建议回复、备案、办理、督察等制度。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投诉机制。

查处趋“明”。为避免利益冲突,高新区环保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分离,实现查处分明。局内的行政处罚由局执法科室负责,案件审核与罚款的上交由综合科(法规科)负责,切实杜绝了查处不分离的局面,并将所有行政性收费、罚款全部上交国库,与我局利益完全脱钩,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平独立,有效避免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2017年,高新区环保局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60余起,立案金额总计2946.3999万元(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142件),结案149件(其中,2016年20件),实际缴纳金额894.5699万元(其中,2016年157.055万元)。我局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工作,共向法院移送行政强制执行案件9起,向公安移送案件5起,共收到信访投诉505起,目前已经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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