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淄博市接收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第四批转办信访件8件(来电3件、来信5件),涉及7个区县、8个市直部门。其中,张店区2件、淄川区2件、博山区1件、周村区4件、临淄区1件、沂源县1件、高新区1件;市环保局5件、市国土资源局2件、市住建局3件、市畜牧局2件、市城管执法局1件、市水利局1件、市农业局1件、市公用事业局1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23件。 第四批转办信访件中,水污染问题3个、大气污染问题6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生态问题2个、噪声问题1个、其他问题1个。 所有转办件均及时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