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淄博市接收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第七批转办信访件12件(来电2件、来信10件),涉及7个区县、5个市直部门,其中,张店区3件、淄川区2件、博山区1件、周村区2件、临淄区4件、桓台县1件、高新区1件;市环保局10件、市国土资源局2件、市住建局1件、市城管执法局2件、市水利局3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58件。 第七批转办信访件中,水污染问题5个、大气污染问题8个、土壤污染问题6个、生态问题2个、噪声问题2个、其他问题3个。 所有转办件均及时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至今无超期办理件。今天办结信访件1件,并上报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