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山东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平原县环保局举办水污染防治法培训班

来源:平原县环保局 作者:何婷婷 房德进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00

1月12日下午,平原县环保局组织全县48家排水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内容由原来的92条增加到了103条,修订内容涉及河长制、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饮用水保护、环保监测等内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并且责任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惩处更加有力,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培训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业务骨干就新法中提到的新概念、新要求、新处罚、新责任等方面与相关企业进行了传达与交流。

平原县环保局局长段文国对此次培训作了总结讲话,分析了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段文国指出,环保事业是造福子孙后代功德无量的一件大事,靠“欠环保账”发展企业,是走的断头路。“抓好企业发展的同时,抓好环境保护,抓好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企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他强调,不管事务多么忙,不管事情多么多,企业要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心上,企业发展路漫漫,抓好环保是关键。他要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合法生产,达标排放,努力争做“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的排头兵。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相关企业的守法和自律意识,强化了主体责任,大家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