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平原县环保局组织全县48家排水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内容由原来的92条增加到了103条,修订内容涉及河长制、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饮用水保护、环保监测等内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并且责任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惩处更加有力,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培训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业务骨干就新法中提到的新概念、新要求、新处罚、新责任等方面与相关企业进行了传达与交流。 平原县环保局局长段文国对此次培训作了总结讲话,分析了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段文国指出,环保事业是造福子孙后代功德无量的一件大事,靠“欠环保账”发展企业,是走的断头路。“抓好企业发展的同时,抓好环境保护,抓好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企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他强调,不管事务多么忙,不管事情多么多,企业要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心上,企业发展路漫漫,抓好环保是关键。他要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合法生产,达标排放,努力争做“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的排头兵。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相关企业的守法和自律意识,强化了主体责任,大家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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