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快速反应、落到实处。汶上县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接省市大气办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后,县大气办商环保局污防科迅速制定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及时通过县政府内网传达。 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接到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后,迅速行动,落实管控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辖区行业、在管控清单内的企业,按应急响应通知要求立即实施停产、限产和减产措施。乡镇办通知辖区内管控企业;经信局通知错峰生产企业;环保局监察大队通知重点工业企业,住建局通知建筑工地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是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管控清单进行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员、驻厂人员做好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和县攻坚办反应,县大气办根据情况交办相关单位采取措施。 四是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管控企业进行巡查、暗访、夜查,县环保督察组不间断的对管控企业进行夜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从重处理。对拒不执行管控要求或有软顶硬抗的企业,经县领导批准,县大气办将向电业部门下达停电通知,电业部门要按时实施停电。县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五是接上级大气办解除通知后,县大气办通过政府内网传达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解除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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