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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回应代表建议构建环保检察新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树合 李帆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11 08: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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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要把强化专业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成立生态环境办案组,指定专人负责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坚持快捕快诉,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1月15日,山东省莱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刚结束,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天军就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如何落实人代会期间代表加强生态建设司法保护的建议。

人代会上,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大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毛建勇代表在永安路街道代表团讨论时建议检察院结合市委最新生态战略要求,及时作出部署。

在15日召开的检察长办公会上,毛建勇代表的期盼和建议,引发与会干警的热烈讨论。该院公诉科科长高君萍提议,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准确把握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侦查方向,确保证据收集全面、及时,有效提升侦查实效。案管中心主任黄顶峰认为,我们不仅仅只是办案,也要结合所办案件,加强类案分析和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我们可以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影响面大的涉环境保护类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宣告和第三方评议,与法院协调在案发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村民参与庭审旁听,通过以案施教,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政工办主任崔媛媛说。

“应该建立一种‘综治格局’,既要强化立案监督,开展环境侵权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有效防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降格处理的现象;也要规范诉讼行为,保证在诉讼进程中严格监督法院审理环境侵权类案件的诉讼程序、适用法律、执行情况,使提起公诉的案件立得住、判得准,形成破坏环境必受严惩的社会震慑。同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民行科科长王春水说道。

经过民主决策,该院最终确定了“专业化法律监督一马当先,预防、调研双管齐下,督案、督审、督政‘三督’并进,内部协作配合、执法司法联动、专家咨询、环境修复四大工作机制”的“‘1234’绿色环保检察”工作模式。1月21日,周天军将回复意见交到了毛建勇代表手中。

“检察院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勇于作为,用心服务,努力为百姓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啊!”看完报告,毛建勇代表非常欣喜。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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