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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环境监察执法晒出2017年度成绩单

来源:平邑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宣教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00

去年以来,平邑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执法大练兵为重心,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环境质量改善和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全面完成污费征收工作。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环保工作的实际,逐步进行排污费的收缴工作。首先,于2017年3月份前完成了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申报建档工作,实现了一企一档。其次,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全年共收缴入库排污费423万元。再次,严格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二是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融入到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以工作推动练兵,以练兵提升工作质量,形成日常执法监管与大练兵活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案件办理数量、质量以及处罚力度都得到大幅度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查案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全县共计立案处罚247起,累计罚款数额1667.1855万元,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系统”。 

三是严厉查处各类环境信访,加大后督查力度。认真做好环保投诉重点案件、舆情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工作,通过畅通环保12369投诉热线渠道、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环保信箱等方式,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县共受理省、市、县各级信访案件1128个,其中省级以上53个,市级12个,网络举报65件,县级998个,案件结处率达100%,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环境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市级以上环境信访,加大后督察的力度、频次,针对信访涉及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帐,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信访档案,确保处理到位、群众满意。 

四是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有序推进。继续加大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现场监察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大力开展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4家,其中未批先建类35家,批建不一类4家,未验擅投类40家,违反三同时制度类5家。 

五是深入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精细化监督管理,大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准则。按照随机选派监管执法人员和随机确定污染源名单的抽查“双随机”原则,对抽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制度。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环境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抽查,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抽查问题整改。对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逐一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截至目前,累计抽查企业162家,发现问题2个,对两家岩砖厂物料堆未覆盖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六是《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坚决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强制手段,公开查处、曝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力度。截至目前,共计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66起、刑事拘留案件1起,办理《检察建议书》1件。二是依法对36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有力促进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出严管严控的环境监管氛围。三是依托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平邑县环保网站,在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企业治污情况、环保监管情况,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企业的动态整改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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