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1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19年4月21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一.公众防护措施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1.工业源应急减排。钢铁行业降低烧结机生产负荷, 降低烧结机料批的20%;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30小时;水泥制造行业日产熟料不超过50%,水泥粉磨站停产,停止原材料运输;建材(砂浆及混凝土)停止原材料运输;铸造行业、砖瓦窑停产。 2.扬尘源应急减排。停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环节;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达不到标准的停止施工。城市主干道保洁每天再增加三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3.移动源应急减排。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