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法律法规日趋严格,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再加上督察工作的常态化,企业压力日益倍增,为此,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了《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用以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合法合理的开展。 为了更好听取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下,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1月19日、11月20日和11月26日共召开了四次关于《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的意见征询会。 意见征询会 征询对象:宝钢股份、上海石化、申能集团、电气集团、华能集团、上汽集团、华谊集团 主要讨论的问题: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超标幅度问题;噪声超标分贝数问题;危废混合堆放量问题;在线监测设施联网备案期限问题。 意见征询会 征询对象:各区生态环境局 主要讨论的问题:执法流程问题;整改措施的具体含义与期限问题;具体违法行为条款增减问题;轻微违法导向问题。 意见征询会 征询对象:主动报名参会企业 主要讨论的问题: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问题;认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因子的问题;突发事故适用问题;环境监测问题。 意见征询会 征询对象:行业专家、法律专家、执法专家 主要讨论的问题:违法行为适用范围问题;违法行为适用领域问题;整改期限问题;污染物因子问题。 四场讨论会气氛十分热烈,参会人员各抒己见,提出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给小编提供了很多思路,后续小编对整理收集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与讨论,相信《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很快将与大家见面!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