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9月19日至9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浦东、嘉定、奉贤、崇明四个被督察区,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约谈问询等方式,围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第一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工作整改完成情况、长江经济带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完成情况四个方面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9月28日,四个督察组分别向被督察区就本次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作初步反馈,通报督察整体情况,指出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被督察区均表示将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有力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至此,督察进驻期间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各督察组做好收尾撤离工作,并向统筹协调组移交督察材料和器材。 第一督察组(浦东新区) 第二督察组(嘉定区) 第三督察组(奉贤区) 第四督察组(崇明区) 进驻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将对督察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督察报告反馈被督察区。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