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 9 号),10 月 31 日起,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污染逐步积累,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经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0 月 31日12:00 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为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成五个应急响应督查组和一个调度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10月31日晚,五个督查组开展工业企业应急响应夜查行动,省纪委正厅级检查员、一级巡视员张晓玲在郊区参加夜查。 平定县:督查组先后对华通路桥集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定县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平定华丰陶瓷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华通路桥集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定县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 2 家企业已停产,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降低 50%的生产负荷,平定华丰陶瓷有限公司破碎工序停产,已停止进料,正在逐步停产中。4 家企业均按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盂县:对阳煤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督查发现阳煤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有部分原煤露天堆放,未苫盖。所查问题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郊区:省纪委正厅级检查员、一级巡视员张晓玲带队督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宏革、副局长高小选陪同。督查组督查山西阳泉华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郊区上白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公司等企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督查中,张晓玲详细了解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重点工业企业在应对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具体做法。督查组所查企业全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了预警,采取了相应的减排措施,做到及时响应。 城区:夜查企业 7 家(山西百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山西金江宏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山西金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阳泉市义井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益汇混凝土有限公司、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阳泉市永茂成洗配煤有限公司),所查企业均能落实阳泉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矿区:督查恒星云支护、阳煤二矿、阳煤华越、新易涂料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落实情况,所查企业全部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