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检察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我市焦化企业开展了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监督焦化企业熄焦水处理、粉尘排放、污水收集以及环保在线数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等。 我市现有登记在册焦化企业13家,分布在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和娄烦县。由检察、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13个焦化企业逐一进行实地勘察,查看企业熄焦水、粉尘、烟气等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并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询问,调查核实各个企业环保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最新的监测数据。 通过专项检查,检查组初步掌握了全市焦化企业熄焦水等排放和处理情况以及各类环保监测数据。“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检查,我们也初步掌握了焦化企业污染防治方法,为今后顺利开展公益诉讼打下了良好基础。”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守护好‘生态蓝’。” (编辑:佚名) |